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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个人所得税扣税标准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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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免征额)-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工资税=应纳税所得额×工资税税率

专项附加扣除的项目有: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

(1)全月应纳税额不超过3000元的,税率为3%,速算扣除数0;

(2)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000元至12000元的部分,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210元;

(3)全月应纳税额超过12000元至2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4)全月应纳税额超过25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25%,速算扣除数2660元;

(5)全月应纳税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0%,速算扣除数4410元;

(6)全月应纳税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税率为35%。速算扣除数7160元;

(7)全月应纳税额超过80000的部分,税率为45%。速算扣除数15160元。

注:本表所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是指依照本法的规定,以“每月收入额-5000”后的余额或者减除附加费用后的余额。

《个人所得税法》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权利与义务是相辅相成的,既然我们享受了权利,那么我们就必须要尽自己应尽的义务,而不能只享受权利却不尽义务。工资个人所得税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之一,也是国家调节收入平衡的方法之一,作为公民应当给予支持。当然,如果对于纳税方面有任何疑问的,建议可以做法律咨询或是请相关专业律师指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的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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