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人身权利在自身同意的情况下都不能被剥夺。法律规定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即经本人授权的,可能使用其肖像。其他属性的人身权利经本人同意也不能剥夺。人身权利的概念:人身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与人身直接相关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
第1种观点: 剥夺政治权利是由机关来执行。剥夺政治权利包括剥夺选举权、言论自由权等权利。如果执行期满的,则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罪犯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条对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机关执行。执行期满,应当由执行机关书面通知本人及其所在单位、居住地基层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五条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法规有效性校验:2024年6月17日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如下:(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规定犯罪剥夺人身自由以及相关的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刑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主刑执行完毕之日或者假释之日起计算。对于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重大立功表现的犯罪分子减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缩短。具体来说,有三种情形:(一)被判处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被减为有期徒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相应减少至3-10年;(二)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按刑法规定,原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主刑相等,并同时执行,因此,被判管制的被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相应缩短,也应与减刑后的管制期限相等,否则,不能同时执行;(三)被判有期徒刑减刑后的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减刑后,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应当相应缩短,具体缩短多少,应视具体情况而确定,最少缩短后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不得少于一年。一、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具体剥夺了哪些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现实生活当中,对于犯罪分子在处罚的时候肯定是有一定的威慑力的,一般情况下,最为严重的一种处罚的方式就是剥夺人身自由,比如说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还有的会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不是人民,但是公民首先,人民是个抽象的概念,不是单数。其次,剥夺政治权利的公民已经不属于人民,在政治上属于人民的敌人。当然这也是相对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2种观点: 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不得担任国家机关和的职务,同时也不能参与社团和结社组织的活动。政治权利是公民享有的权力,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言论自由、结社自由等。而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则意味着他们失去了这些权利。具体来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享有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就是不能投票和被选为国家机关的代表、委员等职务。此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也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和的职务,因为这些职务需要具备一定的政治敏锐度和责任心,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难以担当。此外,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还不能参与社团和结社组织的活动,比如不能加入政党、工会、协会等社团组织。这是因为这些组织往往与政治权利密切相关,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可能会利用这些组织从事非法活动。需要指出的是,被剥夺政治权利并不意味着被剥夺其他权利,如财产权、知识产权等。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仍然享有这些权利,但是在政治上受到和约束。哪些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我国《》和《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以下情况下的人可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1. 判处刑期三年以上但未满五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2. 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刑罚;3. 受到或法律规定的其他或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需要注意的是,剥夺政治权利是一项严厉的措施,只有在一定的条件下才会适用,也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保障。被剥夺政治权利意味着失去了公民的选举权、被选举权,不能担任国家机关和的职务,也不能参与社团和结社组织的活动。这是一项严厉的措施,只有在特定条件下才会适用,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程序保障。【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3种观点: 剥夺政治权利是针对公民而言的,是根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人民则保留享有一定的基本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对某些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其中涉及到公民基本权力的剥夺。具体来说,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由公民在一定期限内丧失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等政治权利的一种惩罚措施。这种惩罚措施通常是针对严重的犯罪行为,例如叛国、危害等行为。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公民不能参加选举和担任公职,但仍然享有其他基本权利。与公民相比,人民保留了更多的基本权利。人民是指国家的组成部分,包括公民以及其他居住在国家境内的个人。人民享有众多权利,例如思想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组织公会自由等等。这些权利被视为基本,可在和其他法律文件中得到保护。什么情况下会被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和其他相关法律规定,违反法、破坏社会治安、犯罪后不服从监管等行为都可能被剥夺政治权利。具体情况还需参考各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剥夺政治权利是针对公民而言的,是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的惩罚措施。人民则享有更多的基本权利,如思想信仰自由、言论自由等。只有在特定的情况下才可剥夺公民的政治权利,这种措施应是最后一种手段。【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任何公民享有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剥夺政治权利如下:(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六条 对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而对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剥夺政治权利就是在一定期限内剥夺犯罪分子的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第五十五条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七条规定外,为一年以上五年以下。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与管制的期限相等,同时执行。第五十六条 对于危害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 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规和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不得行使本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的各项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