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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睢宁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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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2021徐州公积金提取新规定如下:1、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个人公积金账户封存满6个月,未在异地开设公积金账户继续正常缴存的,这种情况不能提取公积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这种情况可以提取公积金;2、申请提取公积金的人应该准备这些材料: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出具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鉴定结论证明材料;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I类借记卡;3、准备好以上材料后,由本人到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提取手续即可。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

第2种观点: 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包括:缴存满6个月,无不良信用记录、被执行、未偿还借款等不良信用情况,并符合规定的提取原因。根据《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缴存时间的要求。职工需要在徐州市连续缴存公积金至少6个月及以上才能申请提取。二、信用记录方面的要求。职工需要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被执行或者存在未偿还借款等严重不良信用情况。三、提取原因符合规定。根据徐州市的规定和国家,职工可以将公积金提取用于购买住房、还房贷、购买商业性房产、支付医疗费用等特定用途。需要注意的是,对于职工提取公积金的审批必须要经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职工需要按照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并填写申请表。如果审核通过,职工则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提取的公积金金额。徐州提取公积金最高额度是多少?徐州市对职工提取公积金的最高额度有规定,具体标准为职工名下符合购房条件的住房(或建设用地)购房贷款总额度,但不得超过个人账户公积金余额的80%。此外,对于其他提取原因,徐州市也有相应的最高额度标准,具体可参考《徐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徐州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措施,同时也需要职工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申请和审批。如果有疑问或者需要更多的帮助,职工可以咨询公积金管理中心或者相关法律顾问的意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公积金条例》第十九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和职工可以根据本条例的规定,在规定的范围内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住房公积金应当符合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制定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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