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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房产局撤销房本需要的基本证据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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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过诉讼途径由判决撤销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撤销房产证,使房屋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以保护有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撤销房地产许可证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提起诉讼,应当是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房产证这一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不受理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动产讼诉,以及包括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的其他案件。撤销房产证的条件即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可撤销情形的情况下,才可能撤销房产证。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屋所有权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是具有法律房屋两证封面效力的证件,由房地产行政机关核发,其他任何部门和单位均无权制作或发放,所发放的权证一律无效。建设部在《关于加强〈房屋所有权证〉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中也规定房屋所有权人必须依法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行政主管机关申请登记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凭证管理房产;凭证出售、出租房屋;凭证申请房屋翻、改、扩建;凭证申请办理房屋继承、析产、分割、赠与、交换、调拨等产权转移手续;凭证办理抵押手续;凭证办理拆迁、安置、补偿手续。管理部门在办理有关手续时凡涉及到房屋所有权证的归属,也均应以《房屋所有权证》作为确认证件,不得以其他证件替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根据案件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拘传、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第六十五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机关执行。第六十六条 人民、人民和机关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应当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第六十七条 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与本案无牵连;(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其记载的内容应该与房屋客观情况相符。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认真履行审查义务,准确登记。如果出现登记错误,除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正当程序撤销外,有权当事人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由判决撤销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撤销(违法颁发的)房产证,使房屋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以保护有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的注销与撤销的区别一、相关法律对于“注销”与“撤销”的规定:(一)《房屋登记办法》中对于“注销”与“撤销”的规定。1、注销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撤销第八十一条 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仲裁委员会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件证明当事人以隐瞒真实情况、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取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可以撤销原房屋登记,收回房屋权属证书、登记证明或者公告作废,但房屋权利为他人善意取得的除外。(二)《土地登记办法》只规定了土地权利的注销登记,对撤销未作规定。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注销登记,是指因土地权利的消灭等而进行的登记。第五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直接办理注销登记:(一)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二)依法征收的农民集体土地;(三)因人民、仲裁机构的生效法律文书致使原土地权利消灭,当事人未办理注销登记的。第五十一条 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消灭的,原土地权利人应当持原土地权利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注销登记。第五十二条 非住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当事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权利证书,申请注销登记。第五十三条 已经登记的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的,当事人应当在该土地抵押权、地役权终止之日起十五日内,持相关证明文件,申请土地抵押权、地役权注销登记。在行律法规中,“撤销”与“注销”的区别一般为以下几点(一)权利证书本身的合法性。“撤销”多适用于权利证书本身就存在不符和法律规定的情形:或采用欺骗等其他非法手段取得,或因业务程序不当所取得。权利证书自始就不符合规定。“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其前提是证件权利人持有的证件是通过合法途径取得的。(二)法律效果不同。“撤销”一般能起到确认权利证书违法的法律效果,是一种对无效行政核准行为的更正措施。权利证书被“撤销”后,因其本身的违法性而自始无效,达到否认“撤销”前权利合法性的效果“注销”只起到终结权利的效果,“注销”前一般是合法的,只是因为到期或者在权利持续中遇到了法律规定的“注销”的条件,并不否认“注销”前权利的合法性。(三)此外,“注销”也多作为一种手续使用,有时可以起到对实际已经灭失的权利从程序上确认终结的作用。而“撤销”只能针对实际存在的权利行使。四、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根据《最高人民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体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作出确认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或者无效的判决:(一)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但判决责令其履行法定职责已无实际意义的;(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销内容的;(三)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依法不成立或者无效的。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第三十 经依法登记的房屋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登记簿记载的所有权人应当自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撤销房产证:(一)房屋灭失的;(二)放弃所有权的;(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十九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注销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身份证明;(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四)证明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材料;(五)其他必要材料。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房产证是房屋所有人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法律凭证,其记载的内容应该与房屋客观情况相符。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在进行房屋权属登记时应当认真履行审查义务,准确登记。如果出现登记错误,除房屋登记管理机关可以通过正当程序撤销外,有权当事人也可以向提起行政诉讼,通过诉讼途径由判决撤销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撤销(违法颁发的)房产证,使房屋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以保护有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七十条 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一)主要证据不足的;(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超越职权的;(五)滥用职权的;(六)明显不当的。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认为房屋登记中他人采取提交虚假材料等非法手段获得房屋登记的,当事人的救济途径中并没有 规定可以直接向房屋登记部门申请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十七条 基层人民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 中级人民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一)重大涉外案件;(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三)最高人民确定由中级人民管辖的案件。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过诉讼途径由判决撤销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撤销房产证,使房屋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以保护有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3种观点: 撤销房地产许可证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提起诉讼,应当是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房产证这一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不受理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动产讼诉,以及包括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的其他案件。撤销房产证的条件即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可撤销情形的情况下,才可能撤销房产证。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通过诉讼途径由判决撤销房屋登记管理机关的违法具体行政行为,以撤销房产证,使房屋恢复到变更之前的状态,以保护有权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二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提起诉讼。前款所称行政行为,包括法律、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2种观点: 对不动产登记有异议的,可以先申请异议登记,对异议登记处理结果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撤销房产证。《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异议登记申请的,应当将异议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向申请人出具异议登记证明。异议登记申请人应当在异议登记之日起15日内,提交人民受理通知书、仲裁委员会受理通知书等提起诉讼、申请仲裁的材料;逾期不提交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失效后,申请人就同一事项以同一理由再次申请异议登记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受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人民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六)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法定职责,行政机关拒绝履行或者不予答复的。一、办理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具体流程1、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2、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3、个人或者单位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转移登记时,需要按照规定提交齐全的材料,尤其需要看清楚一些必须携带的原件材料。二、执行异议怎么立案?(一)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本院立案部门提交以下材料: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二)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执行当事人或继受人、执行当事人之外的利害关系人。2、提起执行异议的时间,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应当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人民作出法律文书、采取执行措施之日起10日内向执行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不予受理。3、提起执行异议的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4、提起执行异议的事由,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人民在执行中作出的法律文书或采取的执行措施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侵犯其合法权益。主要包括:(1)不受理执行申请或受理不当的执行申请;(2)执行行为拖延;(3)执行措施违法;(4)执行处分不当。(三)案外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提出异议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提起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2、提起异议的时间,案外人应当在人民对涉案执行标的的执行措施终结前提出。无正当理由逾期提出的,人民不予受理。3、提起异议的方式,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4、提起异议的事由,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所有权或其他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权利。主要包括:(1)对执行标的物享有全部或部分所有权;(2)对执行标的物享有担保物权或用益物权。

第3种观点: 撤销房地产许可证的诉讼时效为六个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果直接向提起诉讼,应当是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房产证这一行政行为之日起的六个月内提起诉讼,除非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不受理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20年以上的不动产讼诉,以及包括自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5年以上的其他案件。撤销房产证的条件即所订立的房屋买卖合同是具有可撤销情形的情况下,才可能撤销房产证。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1、 因重大误解订立的;2、 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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