匠吉财富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呢

来源:匠吉财富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种观点: 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行为是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时间: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罪责: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一、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行使。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二、哪些条件可能会构成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1、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2、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三、中国新刑法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判几年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量刑标准规定如下:1、犯此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1种观点: 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行为是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时间: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罪责: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一、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行使。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二、哪些条件可能会构成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1、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2、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三、中国新刑法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判几年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战时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情况下,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法律分析: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战时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情况下,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3种观点: 法律分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构成四要素是: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战时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在战时情况下,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主体是所有参加作战的军人;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既遂的判刑一般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3种观点: 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行为是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时间: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罪责: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一、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行使。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二、哪些条件可能会构成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1、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2、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三、中国新刑法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判几年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法律分析:战时造谣惑众罪,是指军职人员在战争的情况下,由于贪生怕死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制造谣言,在中散布怯战、厌战思想或恐怖情绪,动谣军心的行为。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 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第2种观点: 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一般的判刑规则:1、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的,一般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2、犯罪情节达到严重程度的,应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则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国家、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第3种观点: 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行为是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时间: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罪责: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一、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行使。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二、哪些条件可能会构成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1、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2、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三、中国新刑法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判几年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1种观点: 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定刑标准为:犯此罪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一、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是怎么量刑的?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量刑为:犯此罪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二、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怎么量刑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一、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防利益、参战的作战利益。二、本罪在犯罪客观方面表现为:1、战时编造、扩散各种谣言、蛊惑人心、动摇军心;2、危害作战利益、造成不应有的损失和人员伤亡;3、造谣扰乱军心的行为是发生在战时。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除军人以外的一般主体,即年满十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四、本罪在犯罪主观方面表现是故意,即行为人是在明知自己的行为是在战时造谣扰乱军心,并希望这种结果发生。三、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如何处罚?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处罚规定是:行为人在战时造谣,动摇军心,处罚一般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犯罪情节越重,量刑就越重。【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四百三十四条战时自伤身体,逃避军事义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2种观点: 行为: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行为是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时间:战时造谣惑众罪构成的特定时间是战时,平时有上述行为的不构成本罪。罪责:战时造谣惑众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一、战时拒绝、逃避服役罪的构成要件是怎样的?(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我国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的光荣义务。根据兵役法的规定,我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和教育程度,都有服兵役的义务,应征公民服兵役,是兵役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如果公民拒绝、逃避服兵役,是对兵役管理制度的侵犯。(二)客观要件本罪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服兵役,情节严重的行为。具体的可从以下几方面理解:1、这种行为必须发生在战时,若在平时则不构成本罪。所谓“战时”,即战争时期。根据我国规定,决定战时与否的职权,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决定武装力量是否处于战时状态的职权,由中华人民共和事委员会行使。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受领作战任务或者过敌突然袭击时。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2、必须具有拒绝、逃避服兵役的行为。拒绝服役,是指拒不接受服兵役。包括拒不服兵役和抗拒服兵役。逃避服役,是指以某种行为或虚假理由躲避服兵役。手段多样,如自伤身体,雇用或让他人冒名顶替;装病、装残及伪装其他身体不合格条件等。3、必须是情节严重的才能构成本罪。可见,情节严重与否,是划分本罪与非罪的标准。所谓“情节严重”,是指多次拒绝、逃避服兵役;组织、煽动他人拒绝、逃避兵役;以暴力、威胁的方法拒绝服兵役等等。(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成为本罪主体。本罪主体一般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四)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目的一般是为了逃避服役,犯罪动机则多为贪生怕死、怕苦怕累。二、哪些条件可能会构成为战时拒绝征召罪犯罪行为符合以下条件的,会构成战时拒绝征召罪:1、客体是兵役管理活动;2、主体只能是预备役人员,非预备役人员不构成本罪;3、客观方面表现为在战时拒绝、逃避征召或拒绝、逃避军事训练,情节严重的行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在战时,且为国家的征召或者军事训练而仍故意拒绝或逃避。三、中国新刑法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判几年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是指在战时制造谣言、宣扬失败情绪、扩散各种危害作战利益、蛊惑军心、扰乱军心的流言蜚语,使丧失作战能力的行为。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量刑:1.基础量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3种观点: 一、一般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是怎么判刑的1、行为人构成战时造谣惑众罪既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造谣惑众、动摇军心是指行为人自己编造虚假的情况,在中散布,煽动怯战、厌战或者恐怖情绪,造成情绪恐慌,士气不振,军心涣散。2、法律依据:《刑法》第四百三十三条,战时造谣惑众,动摇军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二、战时造谣惑众罪如何认定1、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军职人员在战时情况下,制造,迷惑群众,动摇军心的,才构成犯罪。而对那些在战时因对上级的命令、指示理解不同,而随意发表一些错误言论,或者遇到任务较重、伤亡较大、未顺利完成任务而埋怨上级和责怪友邻的,不能当成造谣惑众的行为加以追究。对行为人仅一般的传播战况不真实的消息,或将他人的谎言蜚语加以传播、渲染,尚未造成动摇军心后果的,不应视为犯罪。2、区分本罪与谎报情况罪的界限,这两种犯罪都有虚构事实并加以扩散的情节,而且其虚构的内容可能很相似。但前者是将编造的在公众中散布,散布的对象包括下级、同级和上级,但不是在履行职责;而后者是将编造的情况按隶属关系和职责要求向上级报告,其表现形式是在履行职责。3、区分本罪与假传军令罪的界限,前者的行为人也可能编造有关作战命令的。这种情况与假传军令罪的区别,在于传递虚假军令的方式和接受虚假军令的对象不同。前者不是将虚假军令直接传播给执行人,而是在公众中传播,对象是不特定的;后者则是将虚假的命令传递给依照职责应执行该命令的人,假传的方式往往是正常下达命令的方式,对象是特定的。4、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战时造谣惑众罪与战时造谣扰乱军心罪的法条竞合,本法对这两类犯罪的规定存在法条竞合关系,对军人战时造谣惑众、扰乱军心构成犯罪的,应优先适用本章的规定,以战时造谣惑众罪论处。

显示全文